凡在广东省东莞市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提出申请并办理入会手续,通过秘书处及理事会审核后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秘书处进行审核,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载入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已交纳会员费不予返还。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等严重影响协会声誉的行为,或损害协会合法权益或破坏会员团结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入会提交的资料:
请将纸质版入会申请材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无需装订)。注:若申请单位法人为中共党员,请提前与秘书处联系。
(一)入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
(二)近年业绩及证明材料;
(三)其他资料(如专利、获奖情况等)。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二路胜安大厦15楼1506号
联系人:黎细霞;电话:0769-23391650、1581683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