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环保服务机构:
进一步落实《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行业规范处理,近期发现个别环保服务中介非法收运处理废水。为此,特向全市相关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水平衡在线监控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与要求,合理设置零散工业废水贮存设施,安装并有效运维零散工业废水水平衡在线监控设备,积极协助、配合受托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做好废水收运转移管理工作,确保废水不渗、不漏安全转移,防止二次污染。处理废水应当与我市具备合法资质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具体名单及处理价格可通过东莞市环保产业协会官方网站查询或见附件),切勿委托给无资质、非法的单位或个人。
二、 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严格遵守《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并严格执行规范的收运、处理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废水全流程安全、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 环保服务中介机构发挥积极正向引导作用,在为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引导其按照《条例》规定,选择我市合法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废水处理,不得引导、介绍或协助产废单位将废水非法转移处理,谋取不当利益。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规范处理,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并进,自觉践行行业自律,共同筑牢我市零散工业废水规范处理的坚实防线,为守护东莞绿水青山、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6年1月5日
附件: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