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长园长通超弹性技术(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谢岗镇科培路13号1号楼801室,中心坐标为E114° 6'21.54"、N 22°58'27.16"。项目占地面积1540平方米,建筑面积1540平方米。 项目年产聚氨酯轮子300万件、聚氨酯辊1.5万件、聚氨酯弹性体制品320万件。项目劳动定员约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及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fBGj6hh-zlsmZ4UqGp6SQ?pwd=fb5f 提取码: fb5f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群众及有关单位。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地址:东莞市谢岗镇科培路13号1号楼801室
联系人:左先生
联系电话:13922830289
环评单位:东莞市南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一巷27号201室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769-28680970
联系邮箱:35104405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长园长通超弹性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