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平镇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常平镇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聚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49号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49号,总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建筑内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550m2。本项目预计处理厨余垃圾240吨/日,年处理87600吨,主要为餐饮企业、食堂和当地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处理完成后以固渣、毛油的形式对外销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聚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49号
联系人:苏生
联系电话:13790667372
电子邮箱:397872927@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东莞市蓝源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港口大道万江段2号波普中心1405室
联系人:杨准坤
联系电话:1802435086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东聚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