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平镇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常平镇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聚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49号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49号总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建筑内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550m2。本项目预计处理厨余垃圾240/日,年处理87600吨,主要为餐饮企业、食堂和当地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处理完成后以固渣、毛油的形式对外销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聚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49号

联系人:苏生

联系电话:13790667372

电子邮箱:397872927@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东莞市蓝源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港口大道万江段2号波普中心1405室

联系人:杨准坤

联系电话:1802435086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东聚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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