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手机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手机金属配件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手机金属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玉泉兴园路11号(厂址中心点经纬度坐标:北纬22°45'49.630",东经114°9'31.080")

二、扩建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在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三厂区)现有厂区内扩建,地址为东莞市凤岗镇玉泉兴园路11号(中心坐标:北纬22°45'49.630",东经114°9'31.080"),扩建项目总投资2.5亿元,扩建后厂区总占地面积不变,仍为103678,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279085.38

2、扩建项目主要从事钢类产品、铝类产品的加工生产,设有清洗、喷砂、打磨、研磨、CNC机加工、碳氢清洗、镭射、精雕、阳极氧化等工序,设有CNC机、喷砂机、打磨机、阳极氧化线、清洗线、碳氢清洗机、镭射机、精雕机等主要设备;

3、扩建项目主要使用钢材、铝材、硫酸、硝酸、磷酸、除蜡水、清洗剂、切削液、染色剂、封孔剂、碳氢清洗剂等原辅材料。

联系人:成睿    联系电话:15118538104    邮箱:Lois.Cheng@megapt.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5901669897    邮箱:79290924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