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联核塑造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7月29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莞市联核塑造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