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机构行业信息采集服务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更新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机构行业信息采集数据的通知》要求,截至2024年08月12日如下在莞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服务的机构自愿向我协会申请信息采集并按照指引要求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其采集信息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企业、行业同行及行政部门人员参考、查阅,协会将加强信息采集名录管理,接受行业监督质疑,同时会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定期更新名录。
(联系人:周成才;联系电话:23391650)